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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5-10-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水利部办公厅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按照有关要求,2015年底前应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16年底前应完成《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小型水库建设任务。目前,各地新出险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资金已经全部安排完毕。为加快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实施,经商财政部,已于9月30日提前下达了2016年小型水库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实施方案》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完毕。

从《全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展情况通报》统计数据看,目前各地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项目进展不均衡,部分省份建设进展滞后。为确保各地按期完成规划任务,现对进一步加快推进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各级地方政府是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总责,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并负责项目审批,落实地方建设资金,严格执行现行建设程序,明确管护主体和经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长期良性运行。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由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总责。对于个别因征地移民、环境影响等特殊原因导致小型水库项目无法实施需进行项目替换的,由各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按照我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办理。

二是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商有关部门,抓紧开展《实施方案》小型水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制,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充实勘测设计和审查审批人员力量,确保规划内项目前期工作在2015年底前保质按时全部完成。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加强前期工作质量管理,确保前期工作成果质量和深度满足建设需求。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技术审查等单位的主体责任,把质量责任落实到前期工作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切实加强前期工作质量监管,对于设计质量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设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应责令有关地方和单位立即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进行审查审批。建立前期工作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因前期工作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距离年底仅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考虑北方地区冬季施工困难,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时间将更为紧张。对未开工的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项目,各地应逐库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节点控制,争取早日开工。对在建项目,要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施工方案,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工,确保在2015年底前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在2016年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小型水库建设任务。对已完工项目要及时组织完成验收,未经验收,一律不得投入运用。对技术力量薄弱地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本区域内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四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地应进一步严格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制度,督促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质量与安全监管部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我部将继续通过《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计划管理系统》(二期),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踪,及时通报,并从10月份起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每月对严重滞后的省份提出惩罚、问责建议,通过我部月调度“一省一单”形式函送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将派出工作组现场蹲点督导。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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