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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规
关于发布《赤潮监测技术规程》等13项海洋行业标准的通告
发文单位:
国家海洋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05-05-18
国家海洋局批准《赤潮监测技术规程》等13项海洋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 13项标准均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名称和编号分别为: 1.《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 069-2005(代替《海洋有害藻华
关于发布《海洋信息分类与代码》海洋行业标准的通告
发文单位:
国家海洋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05-04-18
《海洋信息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业经国家海洋局批准,现予以发布。该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为HY/T 075-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海洋局 二ОО五年四月十八日
国家海洋局关于发布《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海洋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04-06-29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
发文单位:
国家海洋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03-11-14
第一条 为加强海洋倾废管理,保护海洋环境,科学合理地利用倾倒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天然气)项目认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
财税[2003]172号
发文日期:
2003-07-31
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
国家海洋局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文号:
国海发[2003]10号
发文日期:
2003-06-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保护无居民海岛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国防安全,促进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利用,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专属经济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海洋局
文号:
国海管字[2003]110号
发文日期:
2003-03-31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管理,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执业市场秩序,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确定天津市海岸带公司等单位海域使用测量资质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
文号:
国海管字[2003]17号
发文日期:
2003-01-15
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广西自治区海洋厅(局): 根据你厅(局)关于增补海域使用测量资质单位的意见,并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经研究,确定天津市海岸带公司等6家单位为海域使用测量乙级(临时)资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发文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发文日期:
200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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