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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审批特征突出还将继续还权还责纳税人

2014-02-26 17:19 来源:郭瑞轩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目前保留的87项行政审批事项,如何看待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相对较多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公布之前,纳税人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了解不太全面,对到底有多少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由谁审批、如何审批和何时审批不太清楚。公布税务行政审批目录,锁定审批“底数”,既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明确的预期,也有利于规范税务执法。

李万甫表示,国家税务总局敢于亮出全部审批“家底”,大胆“晒”权,体现了敢于涉险滩,敢于啃硬骨头的改革勇气,值得肯定。至于保留的税务审批事项为何仍然有87项,李万甫认为有其客观原因,其特征表现为“两少两多”:

一是“上少下多”。税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公布的目录实际上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县四级税务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其中真正由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的只有10多项,审批事项呈现“上少下多”的特点。

二是“管少防多”。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是基于税务管理,特别是保障国家税收,即公共财政收入安全的需要,如对减免税和退税事项实施审批。目前国家减免税和退税政策较多,导致审批事项比较多,接近全部审批事项的60%,目的在于防范骗取减免抵退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表现出缴税审批事项少、退税优惠审批事项多的“管少防多”的特点。这些审批基本不直接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准入资格的核准。

李万甫指出,公布税务审批清单只是第一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推出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要求,下一步还将再梳理保留的87项行政审批,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并规定审批标准和条件,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加强事中和事后管理,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还权还责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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