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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扩至7省区市

2015-10-08 14:06 来源:人民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我国正在多地进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明确只要各地试点方案符合相关文件原则,直接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报工商总局备案即可。

据了解,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出生证明”好开了,但由于企业注销事关企业、投资人以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注销的“死亡证明”办起来依然繁琐。今年上半年,工商总局选取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

9月,企业注销改革试点地区扩大到天津、内蒙古、浙江等7省区市。同时,工商总局印发《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积累改革经验,明确只要各地的试点方案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的原则、范围,不必再经工商总局批准,直接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备案即可。

今年10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营业执照的注销登记意味着原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全部注销,在注销程序上较之前仅注销工商营业执照会有所变化。目前,工商总局正积极研究如何简化和完善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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