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财税资讯 > 正文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能否同时享受

2017-11-13 15: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能否同时享受?

【回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十二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依照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不得同时享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