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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情形下转让股权如何征收印花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0/19 16:47:22 字体:

  【问题】

  注册资本认缴情形下转让股权如何征收印花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从上述可以看出,应当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部分税务机关认为此行为后续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属于债务的转移,形成出让人对受让人的债务,按相当于按注册资金的价格转让,形成出让人的债权,这个债权与上述债务发生了抵消,这样交易价格应当包含未入资的金额。

  企业遇到这类问题时,应与税务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同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明确的规定,规范其印花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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