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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4-11-17 14:25 来源:内蒙古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今年以来,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成效明显。据统计,前三季度,自治区国税局为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共计131913万元。

企业所得税方面,全面落实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1至9月,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标准,在全区国税系统办理税务登记的小型微利企业共97237户。其中,盈利企业17070户,除去主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和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1310户,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户数15760万户,实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户数15419户,实际受惠面达97.84%,减免企业所得税3499.29万元。

增值税方面,全面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1至9月,全区正常开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544306户,其中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94790户,个体工商户449516户。1至9月,享受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季销售额6万元以下)免征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及非企业性单位65988户,免征增值税2605万元。1至9月,未达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2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为408918户,免征增值税125809万元。据了解,从今年10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按照今年1月至9月实际申报纳税情况所进行的测算,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将增加30840户,免征增值税额将增加17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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