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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表报送问题

2015-02-10 15:02 来源:厦门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2015年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每个月要上报那个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表吗?还是等年底一次性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年度申报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因此,你司若有根据财税〔2014〕75号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享受加速折旧,应在季度预缴时报送该表格,不需要每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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