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营业税 > 正文

有限合伙企业从事金融商品买卖是否缴纳营业税

2015-03-02 09:22 来源:大连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对于财税〔2009〕111号文件中,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请问括号里的其他个人是否包括有限合伙企业?

  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额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个人独资和个人合伙不适用此文件,正常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文件中的“其他个人”指的是自然人,不包括有限合伙公司。因此,有限合伙公司从事金融商品买卖仍需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相关资讯: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