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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险代理公司提供服务收取佣金应缴什么税

2015-03-06 09:34 来源:河南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单位是汽车销售公司,无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想通过保险代理公司出具保险。具体为我单位代收客户保险费,直接通过保险代理公司的端口支付给保险公司,我公司为保险代理公司提供服务收取的佣金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根据以上文件及您描述的情况,为保险代理公司提供服务取得佣金收入的业务不属于营改增范围,应当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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