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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务机关将如何处理

2015-03-17 09:43 来源:上海税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属于第67号公告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情形的,税务机关将如何处理?

  答: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对其提供的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对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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