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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的汇总收益是否要在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 厦门国税 编辑: 2015/01/27 09:23:56 字体:

问: 我司是外贸公司,由于欧元汇率持续下跌,我司有预收国外货款导致期末调汇出现很多的汇兑收益,请问一下这种预收账款产生的未实现的汇兑收益是否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交所得税呢?还是做为递延收益?我们实际并没有收益如果要交所得税不是很冤?

答: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如果是收益的话,也需要依法纳税。

所以,贵公司的汇兑收益需要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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