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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中央空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2017-02-28 16:27 来源:宁波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购入中央空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因此,纳税人购入中央空调,如不属于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规定的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可以按以上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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