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税收筹划 > 企业所得税筹划 > 正文

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半征收适用何税率

2014-07-01 14:52 来源:厦门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15%.发生的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是否按15%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居民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均应按25%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hwk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