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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成本的费用,可以计入当期损益扣除

2015-01-27 09:25 来源:厦门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我司正进行一新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发生了诸如规划设计费、咨询顾问费、勘察测绘费等相关费用,但我司不确定此项目最终能否成功获取,因此暂时将上述费用资本化计入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若项目不成功,将导致后期无相应收入与之配比而无法税前扣除。

综上,我司是否可以将该项目获取前所发生的前期调研费计入当期损益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因此,若你司已将上述费用资本化并计入开发成本,则不得计入当期损益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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