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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税:确保小微企业及时享优惠

2014-05-09 08:50 来源:中国税务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随着5月首个征期的来临,辽宁省国税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出台新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迅速有效贯彻落实。

经测算,2014年,辽宁省国税局系统所辖管户中,将有4.9万户企业受益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达1.5亿元。为使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广大的纳税人,辽宁省国税局首先落实简化小型微利企业的备案管理,改事前备案为事后备案,纳税人在预缴申报时,可以依据规定自行判定是否符合条件,自主纳税申报。汇算清缴时,以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税收优惠明细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所属行业栏目为纳税人备案资料,取消此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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