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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2005版财务会计报表中如何填列

作者:陈 辉  上传时间:2006-5-17 0:0

  财政部制定颁发了2005版财务会计报表(以下简称新报表)后,取消了原《损益表》中的第14栏“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那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新报表的《利润表》(即原《损益表》)中如何填列呢?在这里,我谈谈个人的观点,供大家参考。

  根据新报表的格式和填表要求,若企业发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我认为:

  第一,应直接调整年初收益留存数,即调整本年度《利润分配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栏金额。

  第二,要不要在《利润表》中反映呢?不要。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反映有关项目本期实际发生数。《利润表》是一张动态会计报表,反映的是“一定期间”的“实际发生数”,而不是“某一个时点”的“余额数”。

  企业发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是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而不是“本期”发生的收入、费用,即不应直接影响“本年度”的损益(净利润或净亏损)。因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在《利润表》中反映。

  第三,要不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呢?从严格意义上讲,答案是肯定的,要。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与《利润表》相对应,《资产负债表》是一张静态会计报表,反映的是“某一个时点”的“余额数”。因为企业发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首先应调整《利润分配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栏金额。这样调整之后,根据表内的逻辑关系,《利润分配表》中“年末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将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的期末数是根据本年度《利润分配表》中调整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的金额来填列的;年初数是根据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中的“年末未分配利润”的金额(而此时,应根据本年度《利润分配表》中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的金额)来填列的。所以,只要企业对《利润分配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资产负债表》自然会被调整。

  最后,这个问题属于专业性非常强的财务会计问题。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利润表》中反映,或者不在《利润表》中反映,都有它的道理所在,很难分出绝对的对错。毕竟,以前的老损益表中的确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了反映,而新表又不再反映,而这两套表都是财政部制定的。我们有理由相信两套表都有它的制定依据和考虑。现在,我们只能根据现行的报表格式来进行填列。偏激一点说,财政部规定按哪个,就按哪个,有时候没有什么道理好讲的,仅仅是人为的规定而已。既然换了新报表,就应该按新报表的规则来填列。

  由于水平有限,疏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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