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8分,2005年的分值为9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但2003年、2004年、2005年在《合同法》的综合题中均有部分考点来自本章。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分 值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单选题   1题1分   1题1分   2题2分
  多选题   1题2分   1题2分   2题4分
  判断题   2题2分   1题1分   1题1分
  综合题   2分   3分   2分
  合 计   4题7分   3题7分   5题9分
  最近3年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包括:(1)法的本质、法的渊源;(2)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的界定;(3)审判制度;(4)特殊地域管辖原则;(5)行政复议。
  最近3年主观题的主要考点包括:(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顺序(2002年简答题);(2)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一裁终局原则(2003年、2004年《合同法》综合题);(3)特殊地域管辖原则(2005年《合同法》综合题)。
  2005年辅导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5年辅导教材对本章进行了较大调整,原教材为三节,2005年调整为两节:将原第1、2、3节合并为第一节,将原第3节中的部分内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单独设立为第二节。在第二节中,对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三个部分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主要变化是:
  (1)删掉了"法律解释"部分,自2000年以来该部分曾涉及2-3分的客观题;
  (2)在"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部分,将原"智力成果"改写为"非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其中"道德产品"的概念为新增内容(P14-15);
  (3)调整了"仲裁的适用范围"(P22);
  (4)调整了"仲裁的基本制度"(P22);
  (5)新增了"行政复议范围"(P26);
  (6)新增了"诉讼的适用范围"(P31-32);
  (7)调整了"特殊地域管辖"(P34-35);
  (8)新增了"诉讼时效"部分(P35-36);
  (9)新增了"判决"部分(P36-37)。
  针对2006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法律规范的分类;(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3)经济法律事实;(4)《仲裁法》的适用范围;(5)仲裁协议的效力;(6)仲裁与诉讼的区别;(7)特殊地域管辖原则;(8)行政复议的范围(哪些可以申请,哪些不能申请);(9)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关系。其中的难点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选择次序,即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有选择权(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无选择权(必须首先提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可以提起诉讼)。

  本章重点难点分析

  一、法和法律
  1.法的本质(P2)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例题】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2002年)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指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答疑编号0110001,点击提问】
  【答案】A
  2.法的形式(P4-6)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①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特别行政区法律
  (7)行政规章
  ①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8)国际条约
  【解释】注意不同形式的"制定机?quot;。
  【例题1】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2004年)
  A.宪法
  B.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C.国际条约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答疑编号0110002,点击提问】
  【答案】A
  【例题2】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 )。(2005年)
  A.判例
  B.宪法
  C.法律
  D.条例
  【答疑编号0110003,点击提问】
  【答案】BC
  【例题3】在我国,法律是指由(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A.国务院及各部委
  B.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省级人大
  【答疑编号0110004,点击提问】
  【答案】C
  【例题4】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疑编号0110005,点击提问】
  【答案】B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行政规章"。
  【例题5】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2005年)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答疑编号0110006,点击提问】
  【答案】B
  3.法律规范(P7-P8)
  (1)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法律规范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手写图示01101)
  【解释】考生应熟悉不同的法律规范所对应的关键词,注意在单选题中的应用。
  (2)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一般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而任意性规范是指允许当事人在法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手写图示01102)
  【例题1】我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该法律规范属于( )。(2003年)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答疑编号0110007,点击提问】
  【答案】C
  【例题2】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我国《会计法》关于"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属于( )。(2001年)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答疑编号0110008,点击提问】
  【答案】B
  【例题3】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经营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的规定属于( )。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答疑编号0110009,点击提问】
  【答案】C
  【例题4】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法律规范分为( )。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非强制性规范
  【答疑编号0110010,点击提问】
  【答案】ABC
    
           (手写图示01103)
  4.法律部门(P9)
  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注意单选题)
  【例题】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的( )。
  A.调整原则
  B.调整对象
  C.调整方法
  D.调整手段
  【答疑编号0110011,点击提问】
  【答案】B

  二、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1.主体(P12)
  我国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如医院、工会、文化团体、学术团体);
  (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
  (4)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
      
           (手写图示01104)
  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就形成了一个权利和义务关系。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
  A.某市财政局
  B.某研究院
  C.某公司的子公司
  D.公民陈某
  【答疑编号0110012,点击提问】
  【答案】ABCD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经济权利、经济义务(P13)。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P14)
  (1)"物"是指可以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货币和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解释】"道德产品"是05年辅导教材的新增概念,考生应注意在多选题中的应用。
  (3)"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生产经营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阳光
  B.房屋
  C.经济决策行为
  D.荣誉称号
  【答疑编号0110013,点击提问】
  【答案】BCD
  【解析】选项A阳光不具有经济价值不属于"物"的范畴;选项B属于"物"的范畴,选项C属于"行为"的范畴,选项D属于"非物质财富"的范畴。
  【例题2】下列各项中,能够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0年)
  A.商品
  B.商标
  C.公民
  D.组织
  【答疑编号0110014,点击提问】
  【答案】AB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如商品)、行为和智力成果(如商标);而公民和组织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3】下列各顶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
  A.经济管理行为
  B.自然灾害
  C.智力成果
  D.战争
  【答疑编号0110015,点击提问】
  【答案】AC
  【解析】(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三类,因此选项AC是正确的;(2)经济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之一,选项BD属于"事件"范畴。
  【例题4】经济决策行为、提供劳务行为以及完成一定工作行为,都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答疑编号0110016,点击提问】
  【答案】√
  【例题5】专利权只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答疑编号0110017,点击提问】
  【答案】×
     
           (手写图示01105)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1.发生、变更、消灭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P15)
  (1)经济法律规范
  (2)经济法主体
  (3)经济法律事实
  【解释】经济法律事实是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例题1】下列各项中,不能直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是( )
  A.法律规范
  B.法律事实
  C.法律行为
  D.法律事件
  【答疑编号0110018,点击提问】
  【答案】A
  【解析】经济法律事实是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经济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例题2】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经济法律规范
  B.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C.经济法律事实
  D.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答疑编号0110019,点击提问】
  【答案】ABC
  2.经济法律事实(P16)
  经济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1)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二者都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注意判断题)。
  (2)事件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解释】考生应准确区分哪些属于"事件",哪些属于"行为"的范畴,注意单选题。
  【例题1】只有合法行为才能引起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 )
  【答疑编号0110020,点击提问】
  【答案】×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事件的是( )。
  A.发行股票
  B.签订合同
  C.发生地震
  D.承兑汇票
  【答疑编号0110021,点击提问】
  【答案】C
  【解析】事件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选项C属于绝对事件,选项ABD属于行为。
  【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 )。
  A.经济管理行为
  B.签订合同
  C.战争
  D.擅自发行股票
  【答疑编号0110022,点击提问】
  【答案】C

  三、法律责任
  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当责任人主动履行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时,就不存在法律制裁。
  1.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P19)
  2.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P20)
  3.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P20)
  【解释】考生应准确区分,注意多选题。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 )。(2003年)
  A.停止侵害
  B.管制
  C.排除妨碍
  D.罚款
  【答疑编号0110023,点击提问】
  【答案】AC
  【解析】选项B属于刑事责任,选项D属于行政责任。
  【例题2】下列各项中,( )属于行政责任的形式。
  A.警告
  B.罚金
  C.责令停产、停业
  D.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
  【答疑编号0110024,点击提问】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属于刑事责任的附加刑。

  四、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仲裁
      
           (手写图示01106)
  例如:AB两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出现合同争议时应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例如:某县工商局对企业罚款,当企业不服时,它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仲裁的适用范围(2005年调整)(P22)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
  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解释】考生熟练掌握哪些争议"不属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注意单选题。
  【例题1】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答疑编号0110025,点击提问】
  【答案】B
  【解析】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包括:(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例题2】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仲裁解决的是( )。
  A.婚姻纠纷
  B.买卖合同
  C.收养纠纷
  D.继承纠纷
  【答案】B
  【例题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
  A.房地产转让纠纷
  B.财产继承纠纷
  C.财产租赁纠纷
  D.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答案】B
  【解析】选项B属于与人身有关的"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
  2.仲裁的基本制度(2005年调整)(P22)
  (1)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或裁或审制度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3)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4)回避制度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解释】考生应熟练掌握仲裁的基本制度,注意在《合同法》综合题中的应用。
  3.仲裁协议的效力(重点)(P24)
  (1)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手写图示01107)
  【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随之失效。( )(2004年)
  【答疑编号0110026,点击提问】
  【答案】×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注意判断题)。
  【例题】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员会裁定( )
  【答疑编号0110027,点击提问】
  【答案】×
  【解析】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