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考试大纲,本章的要求是:掌握复式记账法的概念、复式记账的客观依据;掌握借贷记账法的概念、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掌握会计分录的概念;掌握发生额试算平衡和余额试算平衡;熟悉账户对应关系、会计分录的分类、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熟悉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核对。
  
第一节 复式记账法

  一、复式记账的概念
  记录经济业务必须采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到目前为止,曾有过两种方法,一种是单式记账法,另一种是复式记账法。单式记账法是一种比较古老的,比较简单、不够完善的记账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着重记录现金的收付和人欠我、我欠人等债权和债务。由于单式记账不能全面、科学、严谨地描述经济业务,被后来的复式记账所代替。
  复式记账法是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变化及其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
  复式记账有三个特征:
  (一)采用复式记账,能全面地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二)采用复式记账,能全面反映会计主体的全部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三)采用复式记账,便于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
  复式记账的应用体现在具体的形式中,形成具体的记账方法。迄今为止,国际通用的复式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在我国,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也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

  二、复式记账的客观依据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是复式记账的理论依据。
  
第二节 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两字为记账符号,对每一项经济业务以借贷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全面反映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二、借贷记账符号
  “借”、“贷”二字的最初含义是指借主和贷主而言的,用来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发展到后来,借、贷二字成为一对纯粹的记账符号,成为会计核算中用来指引记账方向的会计专业术语了。
  借:表示资产增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费用的发生(即增加),收入的结转;
  贷:表示资产减少,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费用的结转,收入的实现(即增加)。
  由此可见,借贷二字的增减含义是不固定的,何时表示增加或减少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和结构。
  
  三、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采用借贷记账法时,用借贷两个记账符号来表示记账方向。所有账户都具有两个记账方向,分为左右两方。将所有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将所有账户的右方称为贷方。即账户的借方记录反映在账户的左方,账户的贷方记录反映在账户的右方。  
  
  资产类账户与负债、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截然相反。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记录增加额,贷方记录减少额,余额一般在借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贷方记录增加额,借方记录减少额,余额在贷方。
  (1)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2)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中的费用支出账户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相同,即借方记录增加额,贷方记录结转额(减少额),成本类账户如有余额一般在借方。损益类账户中的收入账户结构与负债、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相同,即贷方记录增加额,借方记录结转额(减少额)。
  损益类账户期末无余额。
  
  四、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规则归纳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即,一项经济业务发生以后,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同时要记入另一个或另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经济业务发生以后,要记入一个账户的贷方的同时,记入另一个或另几个账户的借方。保证每项经济业务至少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目,而两个或两个以上科目,某一个账户记入到借方,另外的就要记入到贷方,而且还必须保证记入到借方的余额和借入到贷方的金额是相等的,所以就有“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三节 会计分录

  一、账户对应关系
  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录经济业务时,在有关账户之间就发生了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这种在经济业务登记过程中所形成的账户之间的应借、应贷关系,称为账户的对应关系,发生对应关系的账户叫做对应账户。

  二、会计分录的概念
  为了清晰的发反应账户的对应关系,每项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时候,都要编制会计分录。
  借贷记账规则的实际应用是通过编制会计分录来体现的,同时每一笔会计分录中又体现着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所谓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书写会计分录时,借字在上,贷字在下,每个会计科目占一行,“借”、“贷”前后错位表示。
  一项会计分录应包含以下三个内容:
  (一)账户名称(即会计科目);
  (二)一组对应的记账符号,即借和贷两个字;
  (三)借贷双方记录的相等金额。
  
  三、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一)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会计要素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成本、费用;
  (二)确定涉及到哪个会计账户,是增加还是减少;
  (三)确定记入哪个(或那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那些)账户的贷方;
  (四)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四、会计分录的分类
  经济业务有简单和复杂之分,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也有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称为简单会计分录;涉及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多借一贷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称为复合会计分录。
  注意:不能为了简化记账手续,把不同类型的经济业务硬性拼凑在一起,编制紊乱的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第四节 试算平衡

  所谓试算平衡是指根据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以及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检查所有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过程。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有两种具体方式,即发生额试算平衡和余额试算平衡。

  一、发生额试算平衡
  按照借贷记账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来记账。每笔经济业务的借贷发生额必然相等,由此推出,全部经济业务加总后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的合计也必然是相等的。
  发生额试算平衡公式: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二、余额试算平衡
  发生额相抵后的差额即为余额。由于余额按时间不同分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则余额的试算平衡有两个。
  余额试算平衡公式: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是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决定的。
  在编制试算平衡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保证所有账户的余额均已记入试算表。
  2.如果试算表借贷不相等,肯定账户记录有错误,应认真查找,直到实现平衡为止。
  3.即便实现了有关三栏的平衡关系,并不能说明账户记录绝对正确,因为有些错误并不会影响借贷双方的平衡关系。
  
  例如:
  ①漏记某项经济业务;

  ②重记某项经济业务;
  ③某项经济业务记错有关账户;
  ④某项经济业务在账户记录中,颠倒了记账方向;
  ⑤借方或贷方发生额中,偶然发生多记少记并相互抵消等。
第五节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一、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账户按其反映会计信息的详细程度不同,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总分类账户是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统制账户,对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和控制作用;而明细分类账户是相关总分类账户的从属账户,是相关总分类账户的辅助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的作用。

  二、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是指对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事项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账户平行登记的内容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依据相同,对发生的经济业务,都要以相关的会计凭证为依据,既登记有关总分类账户,又登记所属明细分类账户。
  (二)方向相同,将经济业务记入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时,记入的方向必须是相同的,即总分类账户记入借方,明细分类账户也记入借方,总分类账户记入贷方,明细分类账户也记入贷方。
  (三)期间相同,对每项经济业务在记入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过程中,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全部登记入账。
  (四)金额相等,记入总分账户的金额,应与记入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金额的合计相等,这里包含以下含义: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之合计相等,总分类账户期未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之合计相等。
  
  三、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核对
  核对的内容包括:
  (一)总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之和应该核对相等。
  (二)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应分别核对相等。
  (三)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之和应核对相等。
  如果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记录不相一致,说明账户平行登记中出现错误,应查明原因,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