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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区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现本网校与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合作,面向西安地区通过互联网远程方式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市财发[2001]257),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负责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组织和实施工作。凡在西安地区的会计人员均可通过本网校接受继续教育,达到国家规定学习时间并在网上通过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测试后,由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办理继续教育证书并审核验印或新证颁发,届时学员须携带本网校注册的继续教育会员代码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

  一、教学内容
  1、企业会计制度:课程包括财政部会计司2001年3月25日至30日举办的“全国财政系统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师资培训班”授课的全部内容;同时提供丰富的新制度及解释的资料。
  2、企业会计准则

  二、教学时间

课 程 名 称
时  间
 企业会计准则
 24 小时

  三、教学方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到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习相关内容后,学员随时参加网上测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领先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最佳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窄带、宽带、宽窄带均适应),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四、考试方式
  学员可以随时进入在线测试,答完试卷后系统会自动判卷并显示成绩,测试通过后,凭在本网校注册的继续教育会员代码,交由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为您到当地财政机关办理继续教育相关手续。

  五、收费
  西安地区网上学习学费为100元。
  1、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商务汇款:商户客户号110000839

  注:汇款时请务必在附言栏里注明您的会员代码及“会计继续教育”字样, 我们会在收到汇款后的24小时之内为您开通相应课程。
  如果您想尽快开课,汇款后请将汇款凭单传真(010-82330109)至我公司,如果您的汇款凭单原件上没有注 明会员代码及所选课程,请务必在传真件上写清楚,我们会在收到传真后12小时之内为您开通课程。
  2、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账 号:6510005062730041032

  注:汇款时请务必在事由栏里注明您的会员代码及“会计继续教育”字样, 我们会在收到汇款后的24小时之内为您开通相应课程。
如果您想尽快开课,汇款后请将汇款凭单传真(010-82330109)至我公司,如果您的汇款凭单原件上没有注 明会员代码及所选课程,请务必在传真件上写清楚,我们会在收到传真后12小时之内为您开通课程。

  六、报名
  学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也可以到西安报名点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