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会计人员均有接受会计继续教育的义务:
1、本系统适合锦州市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
2、锦州市财政局认可会计人员通过本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和结果;
3、(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习相关内容后,由财政局会计处组织统一考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领先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最佳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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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会计人员学习,中华会计网校推出锦州市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现开设“新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网上课程。
学员交费后即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学满规定课时并通过由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后,考试成绩计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栏目,学习期至2008年12月31日。 |
| 培训对象 |
课程内容 |
课程讲座 |
课时 |
课程介绍 |
| 企业单位 |
新会计准则 |
讲座 |
30课时 |
课程介绍 |
| 事业单位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程 |
讲座 |
6课时 |
课程介绍 |
|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 |
讲座 |
4课时 |
课程介绍 |
|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
讲座 |
8课时 |
课程介绍 |
|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
讲座 |
6课时 |
课程介绍 |
·培训咨询:锦州市鑫九会计公司 地址:锦州市委老干部局2楼 电话:0416-3125291/2676877
·如果您在使用网校课件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010-8231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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