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会计人员:
因采纳2008年广大会计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2009年和2010年网络继续教育做局部调整说明如下:
(一)学习课程分为公共课程和选修课程两个部分。公共课程为必学内容,选修课程由学员选择学习,两个部分学习时间合起来不少于48学时(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的规定,2009年和2010年两年的学习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全部课程学习完成即可参加考试。
(二)不再硬性分层次,由学员根据学习课程的内容自行选择学习。比如: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或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未从事会计相关业务的,可选择初级课程学习;而已从事会计相关业务多年,可选择中、高级课程学习。注意:学习层次只能在开卡时一次选定,学习开始后不能更改。 |
所有会计人员均有接受会计继续教育的义务:
1、本系统适合云南省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
2、云南省财政厅认可会计人员通过本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和结果;
3、(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答疑、交流等均可在网上进行。学习完规定时间、内容后进入考试系统,参加考试合格后,由云南省财政厅在云南省财政厅网上公布成绩,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确认其已完成继续教育。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领先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最佳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4、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48课时,学完方可进入考试程序,每人有十次考试机会,十次考试后仍未通过,则此卡作废,请另行到当地相关主管机构购买新卡!
咨询电话:0871-3638259
网校课件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服务热线:
010-82318888(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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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0年 |
课程内容 |
课程讲座 |
课时 |
课程介绍 |
| 公共课程 |
会计职业道德课程 |
讲座 |
8学时 |
课程介绍 |
| 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案例分析 |
讲座 |
24学时 |
课程介绍 |
| 选修课程 |
行政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操作实务(初级) |
讲座 |
18学时 |
课程介绍 |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程(初级) |
讲座 |
6学时 |
课程介绍 |
| 办税实务操作(设立、变更税务登记等)(初级) |
讲座 |
10学时 |
课程介绍 |
| 小企业会计制度案例分析(初级) |
讲座 |
10学时 |
课程介绍 |
|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讲解及案例分析(中、高级) |
讲座 |
12学时 |
课程介绍 |
| 增值税转型条例讲解及案例分析(中、高级) |
讲座 |
7学时 |
课程介绍 |
| 消费税条例讲解及案例分析(中、高级) |
讲座 |
4学时 |
课程介绍 |
| 营业税条例讲解及案例分析(中、高级) |
讲座 |
4学时 |
课程介绍 |
| 财务战略与财务分析(中、高级) |
讲座 |
5学时 |
课程介绍 |
|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高级) |
讲座 |
38学时 |
课程介绍 |
| 企业财务通则讲解及案例分析(中、高级) |
讲座 |
16学时 |
课程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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