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体来说,近几年第三篇的试题难度有所增加,命题思路变化大。第三篇分值稳定,一般是10道单选题、6—8到多选题、一大道综合分析题,分值在32—36分左右。这部分试题重点突出,考点主要集中在刑事责任年龄、累犯、自首、数罪并罚、减刑、假释、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的主观方面、刑法分则中涉税罪的定罪与处罚、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辩护、强制措施、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律师的权利。试题的形式和内容也推陈出新,大部分的客观题是以案例的形式出现。试题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实例相结合,加强了涉税犯罪的考核力度,综合性增强,明显增加了刑法的难度。刑事法律制度的命题趋势是: (1)客观题的考核多以案例的形式出现,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着重考核实际应用能力。 近两年年试卷中,第三编的单选题和多选题多以案例的形式出现,考查考生对知识理解和运用灵活程度,同时也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这类试题对考生来说有一定的难度。 (2)增加了对刑法分则中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考核力度,向税收实践靠拢。 刑法中与税收关联最大的莫过于分则中的危害税收征管罪。为了更好的体现与税收的相关性,向税收实践靠拢,试题中考查涉税犯罪试题增多。在综合分析题中也主要是考核涉税的犯罪。 (3)以对实体法考核为主,程序法考核为辅。 一般来讲,《刑法》所占的分值比例要高于《刑事诉讼法》,但是2005年的考试例外,《刑事诉讼法》的分值明显高于《刑法》。《刑法》考了14分的题,《刑事诉讼法》考了18分的题。 本章是重点章,重点内容相对集中。近几年的试题,注重对刑法分则中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考核。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的原则很容易在综合分析题中出现,学习时要灵活掌握。另外,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各个罪名要记清楚,近两年在分则部分出的试题比例越来越高,要掌握各罪的犯罪构成、处罚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本章考核的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综合分析题。本章所占的分值在全书中是最高的,重点内容集中,考试的重复率高。预计2006年试题的分值20分。
一、历年考试考点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触犯我国刑律,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途径(2003年单项选择题)P316 2.刑法的溯及力(1999年单项选择题、2000年单项选择题)P282 3.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特征(2001年多项选择题)P284 4.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2003年单项选择题、2003、2004年多项选择题)P285 5.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1999年单项选择题)P285 6.我国《刑法》中对盲人犯罪处罚的特别规定(2002年单项选择题)P285 7.单位犯罪的特征、构成要件(1999年单项选择题、1999年多项选择题)P286 8.犯罪的主观方面(2004年单项选择题)P286 9.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2003年单项选择题)P287 10.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2004年单项选择题)P287 11.刑法中关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实行无限防卫的规定(2000年多项选择题、2003年单项选择题)P288 12.紧急避险适用条件的例外(2001年单项选择题)P289 13.犯罪预备的特征以及对预备犯的处罚规定(2003年多项选择题)P290 14.犯罪未遂的特征(2000年多项选择题)P290 15.共同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的确定(2001、2002、2004单项选择题)P289-291 16.共同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2001年单项选择题)P291 17.对共同犯罪中教唆犯处罚的有关规定(2002年单项选择题)P292 18.刑罚中管制的执行机关(1999年单项选择题)P293 19.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期限的一般规定(2000、2002年单项选择题)P294 20.我国刑法中,不适用死刑的特别规定(2000年单项选择题)P294 21.死刑缓期执行制度(2005年单项选择题)P294 22.刑罚中关于适用附加刑的规定(2005年单项选择题)P294 23.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2000年单项选择题)P294 24.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有关规定(2002年单项选择题)P294 25.刑法中规定的对犯罪分子量刑时的根据及基本原则(2003年多项选择题)P296 26.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2000、2001、2002、2004、2005年多项选择题)P297 27.自首的含义以及我国刑法对自首犯罪分子的处罚规定(2001、2003、2004年单项选择题,2001、2002年多项选择题)P297-298 28.刑法中对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处罚规定(2003年单项选择题)P298 29.数罪并罚中,限制加重原则的有关规定(1999、2001年单项选择题)P298 30.数罪并罚中吸收原则的应用(2001、2003年多项选择题)P298 31.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2002年多项选择题)P299 32.我国刑法关于撤销缓刑的有关规定(2000年多项选择题)P300 33.刑法中关于缓刑考验期限的规定以及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的处理(2002年单项选择题、2004年单项选择题)P300 34.我国刑法中,关于假释适用条件的规定(2000年单项选择题、2002年多项选择题)P301 35.犯罪的追诉期限起算日期的规定(2003年单项选择题)P283 36.偷税罪在客观行为上的表现(2001、2002年多项选择题)P303 37.偷税罪的犯罪构成和对单位犯罪的处罚(2005年单项选择题)P303 38.构成偷税罪的法定数额(1999、2000年多项选择题、2004年单项选择题)P303 39.刑法对抗税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规定(2002、2004年单项选择题)P305 40.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定罪及处罚(2005年多项选择题)P306 4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客观方面的表现(2000、2003年多项选择题)P308 4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规定(2003年单项选择题、2004年多项选择题)P308-309 4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定罪原则(2004年单项选择题)P311 44.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以及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犯罪构成(2005年单项选择题)P311 45.危害税收征管罪中,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的罪(2004年单项选择题)P309-311 二、历年试题解析 第1题[2003年单项选择题] 某驻华外交官,因盗窃行为触犯我国刑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此,应( )。 A.由我国司法机关审判 B.由该国驻华使馆同我国司法机关协商解决 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由公安机关直接将其驱逐处境 [答疑编号20301101: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触犯我国刑律,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途径 解析:依据《刑法》第11条的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故选C。 答案:C 第2题[1999年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刑法实施前的犯罪行为,其法律适用的原则是(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答疑编号20301102: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 解析: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主要是指刑法生效的两种方式和失效的两种方式以及刑法的溯及力。依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以此可以看出,对于刑法实施前的犯罪行为,其法律适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故选D。 答案:D 知识点:刑法的溯及力P282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失效的时间以及刑法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刑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对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于新中国成立后本法施行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第3题[2000年单项选择题] 我国刑法关于溯及既往效力的规定采取(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答疑编号20301103: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我国刑法中关于溯及既往效力的采取原则 解析:依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关于溯及既往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故选C。 知识点:同上题 提示:本题与第2题考核的知识点相同,都是我国刑法关于溯及既往效力问题所采取的原则,只不过题干问法略有不同,请考生注意。 第4题[2001年多项选择题] 犯罪构成中,犯罪客观方面包括的事实特征有( )。 A.行为人的口供 B.行为人的目的 C.危害行为 D.实施危害行为的地点 E.危害结果 [答疑编号20301104: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犯罪客观方面的客观事实特征 解析:犯罪客观方面,具体包括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等客观事实特征。故选C、D、E。 答案:CDE 知识点:犯罪客观方面的客观事实特征P284-285 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是: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不是所有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而仅为某些犯罪构成所必需。如《刑法》有的条文明文要求行为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以特定的方法实施,有的条文明确将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或从重处罚的情节。因此,称为选择性犯罪构成要件。 第5题[2003年单项选择题] 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指( )。 A.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D.不满14周岁 [答疑编号20301105: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解析:依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只对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故选B。 答案:B 知识点:刑事责任年龄P285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条、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第6题[2003年多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15周岁的甲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B.15周岁的乙抢劫他人财物2000元 C.15周岁的丙运输海洛因9000克 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E.15周岁的戊偷开汽车撞伤行人 [答疑编号20301106: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刑法中关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 解析:依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在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C、E两项中 “运输毒品”与“偷开汽车撞伤行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C、E两项均不应选。故选A、B、D。 答案:ABD 知识点:同上题 第7题[2004年多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A.l5周岁的甲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B.l5周岁的乙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C.15周岁的丙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达2万元 D.I5周岁的丁贩卖海洛因8000克 E.l5周岁的戊抢劫他人财物数额达1万元 [答疑编号20301107: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解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条、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本题中,A项应负刑事责任。因为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暴力强奸幼女是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所以应负刑事责任。B、D、E项按照刑法的规定是属于应负刑事责任的八种故意犯罪,也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ABDE 知识点:同上题 第8题[1999年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应当( )。 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D.免除或者不予处罚 [答疑编号20301108: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对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处理 解析:依据《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法定从宽情节。故选A。 答案:A 知识点: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P285 (1)从宽处罚原则,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排除死刑的适用。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允许判处死缓。 第9题[2002年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盲人犯罪的,( )。 A.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疑编号20301109: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刑法中关于盲人犯罪的处罚规定 解析:依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选A。 答案:A 知识点:刑事责任能力的有关规定P285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所具备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10题[1999年单项选择题] 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其主观方面的特征表现为( )。 A.只有故意才能构成犯罪 B.只有过失才能构成犯罪 C.故意和过失都能构成犯罪 D.故意和过失都不构成犯罪 [答疑编号20301110: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的特征 解析: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只有故意才能构成本罪,并且作出犯罪决定的是单位集体或者负责人。故选A。 答案:A 知识点: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的特征以及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P286 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只有故意才能构成本罪,并且作出犯罪决定的是单位集体或者负责人。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即所谓两罚制。 第11题[1999年多项选择题] 在我国刑法上,构成单位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该单位为法人组织 B.为单位利益实施犯罪行为 C.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行为 D.由单位领导本人实施犯罪行为 E.属于刑法上有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 [答疑编号20301111: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解析: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必须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由单位集体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犯罪的决定。(3)必须限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不以法人为限,也包括非法人组织,所以A不正确;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一定是单位领导本人,也可以是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所以D也不正确,因此A、D两项均不应选。故选B、C、E。 答案:BCE 知识点: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P286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集体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犯罪的决定,并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加以实施。(3)必须限于刑法的特别规定。 第12题[2004年单项选择题] 养花专业户甲为防止花房的花被盗,在花房四周架设电网。某日晚,乙偷花时不慎触电身亡。甲对该结果所持主观心理态度属(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过失 D.疏忽大意过失 [答疑编号20301112: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犯罪的主观方面 解析: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等。 直接故意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过失,根据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否有认识,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的特征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即行为人具有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客观义务和主观能力;由于行为人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征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轻信能够避免所预见到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本题中,甲为防止花房的花被盗,在花房四周架设电网,甲的主观心理态度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为了防止花房的花被盗,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所以甲的行为是间接故意。 答案:B 知识点:犯罪的主观方面P286 第13题[2003年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人发生争执,互相殴打。甲身强力壮,几次将乙打倒在地。乙见打不过甲,从地上爬起来,夺路而逃,甲紧追不舍。乙在无路可逃时,顺手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砸在甲的小腿上,造成其骨折。某乙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紧急避险 [答疑编号20301113: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解析:依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起因条件);(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时间条件);(3)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对象条件);(4)必须出于防卫意图(主观条件);(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限度条件)。 本题中,某乙的行为的起因条件是乙想逃走,甲紧追不舍,乙无路可逃。时间条件是在无路可逃时,甲对乙的侵害正在进行。对象条件是针对不法侵害者甲本人。主观条件是为了防止甲对乙的侵害。限度条件,拾起一块石头砸在甲的小腿上,造成其骨折,既防止了侵害的发生,又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故选A。 答案:A 知识点: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构成要件P287-288 第14题[2004年单项选择题] 甲持凶器对乙实施抢劫,乙夺下甲的凶器,并将甲推倒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乙随后持凶器将甲杀死,乙( )。 A.是正当防卫 B.是防卫过当 C.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答疑编号20301114: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正当防卫的界定 解析:依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起因条件);(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时间条件);(3)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对象条件);(4)必须出于防卫意图(主观条件);(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防卫过当。但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题中,在甲实施抢劫的过程中,乙出于防卫的意图对不法侵害者甲进行了防卫,甲被乙推倒在地,昏迷以后,已经无法再施行犯罪行为,已经满足正当防卫的第5个要件。这时正当防卫行为就应结束。乙在甲昏迷以后,用凶器将甲杀死,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而是故意杀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需满足的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因甲昏迷,无法进行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是过去时而不是现在进行时,这一条件没有满足,所以不能认定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所以ABC是错误的。 如果是正当防卫致使甲死亡,因该案件是抢劫案件,也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所以,BC是错误的。 答案:D 知识点:正当防卫以及防卫过当P287-288 依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起因条件);(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时间条件);(3)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对象条件);(4)必须出于防卫意图(主观条件);(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防卫过当。但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15题[2003年单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以及其他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A.抢夺 B.绑架 C.敲诈勒索 D.侮辱 [答疑编号20301115: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刑法中关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实行无限防卫的规定 解析: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该规定,行为人对上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不受《刑法》第20条第2款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限制,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一律以正当防卫论。故选B。 答案:B 知识点:刑法中关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实行无限防卫的规定P288 第16题[2000年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 )可以实行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A.故意杀人 B.抢夺 C.强奸 D.绑架 E.盗窃 [答疑编号20301116:针对该题提问] 考点:刑法中关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实行无限防卫的规定 解析: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选A、C、D。 答案:ACD 知识点:同上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