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两笔会计分录没看懂,第一步计提了600*25%的所得税,第二步发现应该是计提800*25%,就应该是少提了200*25%,怎么第三步还做相反的分录800*25%呢
你好,同学,2020.2.8实际支付赔款时800万可以税前扣除,所以做冲减所得税费用800× 25%,同时减少应交所得税。
2024 07/26 12:09
m522090566 
2024 07/26 13:44
那19年不允许税前扣除,为什么要做一笔所得税费用600×25%呢?
小敏敏老师 
2024 07/26 13:47
19年损失未实际发生,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0×25%。
m522090566 
2024 07/26 13:48
我认为20年2月8日,应该只能按200×25%补提所得税,因为19年计提了600×25%
小敏敏老师 
2024 07/26 13:58
19年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没有扣除600万。在2020年实际发生时,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扣除800万的影响,而不是补提200×25%。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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