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剪贴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7-04-28 16:59 来源: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字体: [ ]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剪贴发票〉问题的公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二是取消手写版发票有利加强发票管理,有利于推广机打发票范围,有利于减少税收流失,有利于防伪普通发票的代开、虚开。

二、取消通用剪贴发票后,用何种发票代替?

原领购通用剪贴发票的纳税人,可以使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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