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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备考资料:金融监管的原则

2016/03/0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字体:  打印

导语:2016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是11月5日。想要报考的考生建议提前准备,要知道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要知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网校小编特准备了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祝您学习愉快!

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

1.监管主体独立性原则

监管主体的独立性是金融监管机构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基本前提。

2.依法监管原则

金融监管机构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保证。

金融依法监管包含三层含义:

一是国家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金融监管机构的法定地位和职责等;

二是金融监管机构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金融监管,即金融监管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通过立法赋予监管机构必要的监管权力,并为其提供有效行使这些权利的法律保证,从而体现银行监管的公正性、权威性、强制性;

三是金融机构应合法经营,依法接受监管当局的监督,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3.外部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

其中自律包括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以及社会外部监督。

4.安全稳健与经营效率结合原则

保证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与发展是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

5.适度竞争原则

促进银行机构间的适度竞争有两层含义:

一是防止不计任何代价的过度竞争,避免出现金融市场上的垄断行为;

二是防止不计任何手段的恶性竞争,避免出现危及银行体系安全稳定的行为。

6.统一性原则

统一性原则指金融监管要做到使微观金融和宏观金融相统一,以及国内金融和国际金融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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