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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1年审计师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4日18:00

来源: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小辣椒 2021/06/05 13:59:51 字体:

摘要:甘肃省2021年审计师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进行报名。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甘肃的报考人员方可在甘肃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24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6月15日至6月25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6月15日至6月25日18:00。

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1〕18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1〕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甘肃省审计厅共同负责。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甘肃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报名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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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中级资格考试题型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题型为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兰州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大纲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审计署官网主页“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

三、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具体见附件: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二)告知承诺要求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进行报名。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甘肃的报考人员方可在甘肃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24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6月15日至6月25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6月15日至6月25日18:00

(二)报考流程

1.考生注册。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条件说明,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及考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注意:我省“两州一县”(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考生,在“选择地市”栏目中,请务必按照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相应的州或县;其它市的考生在“选择地市”栏目中,请选择“甘肃省省直”。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选择错误无法享受“三区三州”优惠政策的,责任自负。

3.上传照片。2021年注册的新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须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人工核查工作由甘肃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材料: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②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材料页面。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提示】:上传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文件要求大于100KB,小于300KB。

(2)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资料

适用范围: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资料不清楚或提交资料存在异常的报考人员;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提供资料: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需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5.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初、中级每人124元,高级每人180元。(收费依据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文件)。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请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 )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9月26日-10月10日

(三)审核咨询电话及地址

资格审核及政策咨询:甘肃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931-8929315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后楼329室

网报技术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31-4810240、850721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层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天内,向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汇总后提交审计署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查,收到反馈的复查结果后,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将第一时间通知复查申请人,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各级别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发放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通知为准。

六、考试须知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或社保卡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应考时,考生应自行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严禁将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二)初、中级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用作草稿纸使用,不另配发;高级各科目试题均为主观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书写作答,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严禁将试卷、题卡带出考场。

(三)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 号)的要求,严肃处理。

(五)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考生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三)持“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附件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取得助理审计师职称,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六)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

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单位确认。

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报考要求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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