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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董事会决议方式(06.0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09 13:01:35 字体:

董事会的决议方式

  (1)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2)上市公司关联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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