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2 苹果版本:8.6.82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登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1/29 11:35:43 字体:

努力是一种常态,像一日三餐吃饭睡觉。知识也不是一蹴而就,是一天一天扎实练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准备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

(一)设立登记

登记

(二)变更登记

1.45日后:“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30日内:其他变更

【理解】“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分立:债权人虽然无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但同样应于上述时间内通知和公告。

【注意】教材错误: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说法错误。增加注册资本不需要45日后。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6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规定,A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D项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因此选项B正确。

(三)注销登记

1.注销但无需清算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

2.注销后需要清算

其他原因

【理解】是否需要清算,看注销后债务是否有人继承。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就会更容易一点点。现在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预习课程以及零基础入门课程均已开通,马上学习吧!课程详情>>  试听>>  购买>>

还有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的免费题库在线系统,精彩不容错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