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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仲裁裁决相关内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1/07 17:54:22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论坛学员分享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仲裁裁决书的生效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链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仲裁裁决的撤销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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