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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题:公司债券发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09/20 16:19:51 字体:

成功离不开一点一滴的积累,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要想基础打得好,就要做大量的习题。想要在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坚持。为了帮助大家在2020年预习阶段能够及时巩固知识,高效备考,坚持学习,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题,大家要坚持练习哦!

【单选题】某公司2017年2月曾公开发行2亿元的公司债券,该公司2018年9月申请再次公开发行1亿元的公司债券。下列情形中,构成本次发行障碍的是( )。

A.2017年发行的公司债券延迟支付利息,仍处于继续状态

B.2017年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未产生预期效益

C.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距上次发行不足2年

D.发行人有巨额债务,刚刚清偿完毕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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