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纳税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27 09:47:03 字体: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会计》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此为主并兼营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含)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2.其他纳税人:80万元(含)以下的;
3.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小规模纳税人
4.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个人;
6.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
(1)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2)按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7.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主动报表:40天报申请表;被动报表:10天;税务机关认定:20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