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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复议前置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六)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七)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税务机关颁发税务登记证和发售发票,税务机关拒绝颁发、发售或者不予答复的行为
(八)税务机关的复议行为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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