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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三十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吕小沫 2019/06/04 11:48:22 字体:

2019年注会备考已经开始,赶紧跟上!越努力越幸运!CPA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难,用好合适的学习工具,掌握适当的学习方式,坚持下来,你就成功了。以下是本周注会《经济法》练习题精选,供考生们了解掌握。练习题精选每周更新。

练习题精选

1.单选题

下列说法中不违背物权基本原则的是( )。

A、甲乙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设定新的物权种类 

B、甲乙共有一套房子,所以该房子上存在两个所有权 

C、甲乙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约定质权在合同签订时设立 

D、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名人字画(非文物)出售给乙,但尚未交付,第二天甲将这幅字画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当场进行了交付,乙不可以要求丙返还字画 

【答案】D
【解析】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内容均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选项A错误;一物只有一个所有权,共有是共有人共同对一个标的物享有一个所有权,而不是两个所有权,选项B错误;动产质权成立的标志是出质人交付质物,行为人不能约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选项C错误。

2.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抵押担保范围的有( )。

A、主债权的利息 

B、违约金 

C、抵押物保管费用 

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答案】ABD
【解析】根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单选题

甲公司出卖一批钢材给乙公司,订立合同的日期是2017年3月1日,乙公司在2017年3月5日支付第一笔货款,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于3月10日将钢材运至乙公司,乙公司验收,并于3月15付清剩余的货款。这批钢材的所有权转移时间是( )。

A、3月1日 

B、3月5日 

C、3月10日 

D、3月15日 

【答案】C
【解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于3月10日交付了钢材,该时间应为钢材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单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共有一轮船,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丁中任意两人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丁中任意一人的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经乙、丙、丁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需经其他人同意 

【答案】C
【解析】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为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未作约定,因此须经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

5.单选题

甲自行合法建造了一套房屋,依照我国法律,该房屋建造完成后归甲所有,该行为属于( )。

A、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B、基于公法行为的物权变动 

C、基于法律规定的物权变动 

D、基于事实行为的物权变动 

【答案】D
【解析】基于事实行为。《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6.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 )。

A、30年 

B、50年 

C、60年 

D、70年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多选题

与债权行为相比较,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行为特点的有( )。

A、物权行为不会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 

B、物权对于同一物可以实施两次处分行为 

C、物权行为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 

D、物权行为使得物权发生变动,故出让人需要对标的物具有处分权 

【答案】CD
【解析】根据规定,物权行为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选项A错误。 物权只能被转让一次,出让人在实施转让物权的物权行为后,即失去所转让的物权,故对于同一物不能实施两次处分行为。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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