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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单选题: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长梦千秋 2020/02/05 12:09:47 字体: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单选题

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失效的情形。(1)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2)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该要约失去效力。乙公司4月5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导致原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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