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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情形,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应当终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又又 2020/09/09 14:45:42 字体:

注会经济法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应当终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

存在下列哪些情形的,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应当终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 )。

A、发行人撤回注册申请文件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 

B、发行人未在要求的期限内对注册申请文件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修改 

C、注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D、发行人阻碍或者拒绝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依法对发行人实施检查、核查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应当终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并向发行人说明理由:(1)发行人撤回注册申请文件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2)发行人未在要求的期限内对注册申请文件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修改;(3)注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发行人阻碍或者拒绝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依法对发行人实施检查、核查;(5)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发行上市审核或者发行注册工作;(6)发行人法人资格终止;(7)注册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发行上市审核或者发行注册工作;(8)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9)发行人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时限或者中止发行注册程序超过3个月仍未恢复;(10)交易所不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不断地重复做。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火热进行中,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注会《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大家能抓住机会,通过每天的练习来巩固自己的知识,赶紧来做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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