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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解析:行政诉讼被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19/11/04 21:29:43 字体:

2019年税务师考试最后冲刺阶段,大家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快速提升自己。建议通过做税务师试题,巩固所学知识。小编带来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快来练习!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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