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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行政诉讼判决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19/12/17 10:48:16 字体:

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不断地重复做。2020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免费试题,希望大家能抓住机会,通过每天的练习来巩固自己的知识,赶紧来做题吧!今天网校为大家带来《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2019年税务师试题,大家要认真做一做。

32、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人民法院应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该情形不包括( )。

A.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B.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C.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D.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行政诉讼判决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一)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二)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四)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

大家在备考税务师考试一定要多做税务师试题以及税务师试题,查漏补缺,这样才能更好地备考,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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