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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试题:征收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2/21 12:56:22 字体:

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试题:征收管理

14、某生产企业2020年2月10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2020年3月10日发货,3月15日收款,生产企业按约定发货,5月5日收到货款,则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

A.2020年2月10日

B.2020年3月10日

C.2020年5月5日

D.2020年3月15日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征收管理

参考解析: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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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托正保会计网校平台,听课件,做试卷。

这次备考税务师考试,以网校老师的课件为主,网校2017年五科基础班的课件全部听过,2018年的五科预习班、基础班、习题精讲、考点串讲、模考点评及考前冲刺等全部听完,像《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是按2.0X讲课速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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