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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税务师《财务与会计》试题:计划成本法原材料的收发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6/30 14:06:05 字体:

2021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试题:计划成本法原材料的收发核算(延考考生回忆版)

单选题

甲公司原材料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核算,2020年7月“原材料”账户期初余额为借方6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期初余额为贷方5万元,2020年7月入库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万元(含月末暂估入账的原材料成本10万元);入库原材料的成本差异为超支20万元。本月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80万元,则甲公司7月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87.50

B.88.00

C.99.33

D.98.5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计划成本法原材料的收发核算”知识点。材料成本差异率=(-5+20)/(60+100-10)×100%=10%,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80+80×10%=88(万元)。

【点评】本题考核“计划成本法原材料的收发核算”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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