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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老师祝福之刘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6/10 09:49:25 字体:

注税考试已经进入了最为关键的冲刺时间,最后一周大家还能做些什么?

建议除了常规的复习之外,还要把易错知识点做个最后的总结和记忆哦!

希望整理的这些内容会对大家有帮助。

另外,大家考前的情绪也要适度放松,享受这个全心投入的备考过程吧,只要努力,成功就是必然。加油!

加入了例题,看起来会更直观清楚些哦!

1. 增值税视同销售只有教材列明的8项内容,其它即使计算销项税也都不属于视同销售。

将自产货物用于办公或经营使用(不是非应税项目)不是视同销售;

用于交换货物、抵债也不是视同销售。(特殊销售)

2012-49.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将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

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

E.将外购的水泥用于本企业仓库的修建

答案:CD

2011-49.下列行为,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有( )。

A.在同一个县(市)范围内设有两个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另一机构用于销售

B.将外购的货物抵付员工工资

C.将自产货物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

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E.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答案:CE

2.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用于视同销售(投分赠)情形,无售价的,用净值作为售价。

已抵扣过进项的:销项税=净值×税率

未抵扣过进项的:应纳税额=净值/1.04×2%

3.(新)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余额征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营业额。

注意:不能扣除购置资产的本金!(因为本金部分已经抵扣了进项税,这里算销项税就不能再减了!)

4.营改增后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二车一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啦!

营改增前购入的有形动产,营改增后出租的:简易征收3%

营改增后购入的有形动产,之后出租的:按17%计算销项税。融资租赁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的即征即退。

5.组价公式:计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的组价。

一般货物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从价定率消费品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征消费品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消费品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从量税

应税资源组价(原油、天然气)=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营业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6.增值税中运费的计税规则

支付运费:可按11%凭专票抵扣进项(小规模专票抵扣3%)

收取运费:(除代收)价外收入,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与货物销售分开核算的应分别计算货物,和运输11%的销项税;未分开核算都按货物税率计算销项税)

注意:销售货物同时负责运费,不属于混合销售啦!营改增后属于“混业经营”!分开核算,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从高计税。

7. 进项税额转出

已经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按净值转出进项税。

例如:原来抵扣过进项税的锅炉,原值100万,已经抵扣17万进项税,现在从生产车间转为职工浴室使用,已累计计提折旧30万。则现在转出进项税=(100-30)*17%

8.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

续生产
投入产出法 

可抵进项=销售数量×单耗数量×购买单价×扣除率/(1 扣除率)

成本法 

可抵进项=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 扣除率)
  

参照法  

参照上述二种方法

直接销售 

可抵进项=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平均购买单价×13%/(1 13%)

生产经营不构成货物实体

可抵进项=耗用农产品数量×平均购买单价×13%/(1 13%)

【提示】投入产出法和成本法中的扣除率是销售成品货物的税率,可能是13%,也可能是17%。(如生产的产品是酸奶,则抵扣17%进项;如生产的是灭菌乳,则抵扣13%进项)

【典型习题1】某花生油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月初库存花生15吨,期初平均买价为2元/斤;当月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花生2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80000元,支付运输费用5000元且取得了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当月共生产了花生油15吨,当月向某饭店销售花生油8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80000元。假设花生的单耗量为2(即1斤花生油耗用2斤花生)。则该花生油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元。

A.55037.17 B. 62400 C. 54687.17 D.52000

答案:C

解析:当月销项税=480000×13%=62400(元)

当月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 扣除率)=8×2×2000×2×13%/(1 13%)=7362.83(元)

当月支付运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5000×7%=35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62400-7362.83-350= 54687.17(元)

【典型习题2】某白酒生产企业2012年12月购进玉米一批用于生产白酒。当月销售1000吨白酒,主营业务成本为15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70%,玉米平均购买单价为4000元/吨。按照成本法计算,则该月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为( )万元。

A.195 B.172.57 C.152.56 D.120.80

答案 C

【解析】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1500×70%÷(1+17%)×17%=152.56(万元)

9.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交纳消费税。

不高于计税价格出售不交税。

高于计税价格出售的,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受托方已经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0.税控收款机等抵税规则:一定注意税控收款机和税控专业设备指的不是一回事儿啊!

一般纳税人取得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凭票上的税额计入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税控收款机发票:凭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普通发票计算出的税额抵减增值税

营业税纳税人取得税控收款机发票:凭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普通发票计算出的税额抵减营业税

增值税纳税人(一般、小规模)取得初次购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专用发票:凭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抵减增值税。(票面进项不得计入进项再次抵扣);支付的11.12.1以后的技术维护费,全额抵减增值税。

11.土地和不动产的余额计税规定及相关计算。

(1)一般为全额计税

(2)单位和个人转让购置或抵债所得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或作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提示1】只有转售购置或抵债取得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才可以余额计税。原因是其在上一个流通环节销售方或偿债方已经交纳过了营业税。

【提示2】计税依据=全部收入—购置受让原价或抵债时作价

减除的是受让原价或抵债作价,不是净值,不能扣折旧,也不能扣其他税费

(3)个人住房转让:

自2011年1月28日起:

转让普通住房: <5年 全额计税  ≥5年免税

转让非普通住房:  <5年 全额计税  ≥5年差额计税(一定只能减掉原价,不能减税费)

12.增值税和资源税交叉考点

原煤:交资源税,增值税税率17%

居民用煤炭制品:不交资源税,增值税税率13%

原油:交资源税,增值税税率17%

成品油:不交资源税,增值税税率17%,从量交消费税

天然气:交资源税(煤矿开采的除外),增值税税率13%

13.车购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补税:新车主为纳税人

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使用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零;未满一年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

【提示】即使有实际成交价格,也不能按实际成交价格计税。

14.特殊关税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不含运保费)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运出境的运费等费用不算)
  

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使用时间不足一个月但超过15日的,按1个月算,不足15日的不算。 

另外有个农产品试点抵扣的专题介绍,如果有不清楚的同学趁考前这几天赶快去看看啊!

http://bbs.chinaacc.com/forum-2-13/topic-2407976.html

出口免抵退公式记不住的同学看这里!

http://bbs.chinaacc.com/forum-3-56/topic-1292503.html

Good luck!祝各位考生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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