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

财资[2015]8号

颁布时间:2015-04-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冶金矿山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财政部不再规定冶金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冶金矿山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主确定是否提取维简费及提取的标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企[2004]324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2015年4月27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