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0〕22号

颁布时间:2020-04-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24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