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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4号

颁布时间:2021-04-27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1.钢铁产品进口关税调整表

            2.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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