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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和经营地不一致,城建税纳税地如何确定?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编辑:那个人 2022/11/30 19:09:20  字体:

【问题】

公司注册地在政府设立的县区创新产业园,实际项目生产经营地在山区普通村里,城建税是不是按村镇缴纳或者不用缴纳,还是按营业执照注册地县区创新园来搞?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的规定: 一、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五、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两税同时缴纳。同时缴纳是指在缴纳两税时,应当在两税同一缴纳地点、同一缴纳期限内,一并缴纳对应的城建税。

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

前款所述代扣代缴,不含因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

……

八、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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