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5年12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集中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过后龙岩报名点补报名时间为一天,逾期不再办理。具体安排:
2005年12月29日(8:30-16:30)星期四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06年3月中旬以后(双休日除外),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身份证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为方便考生能及时拿到准考证,龙岩报名点委托龙岩邮政局在现场办理准考证挂号邮寄手续。
3、考试时间:2006年4月9日 上午9:00-11:00
4、成绩公布时间:2006年6月底。
二、报名地点
闽西交易城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窗口;
三、报名要求
1、本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单位介绍信(或申报表单位意见栏盖章)、身份证(均需原件、复印件),报考高级职务职称外语者还须携带中级职务资格证书 ,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报考人员需填一张申报表和信息卡;
3、报名考试费按每人55元;
4、各县(市、区)不在设报名点,统一在市里报名。
四、考试类别和级别
考试按英语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五、2006年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将对参加考试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
六、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精神,2005年我省对职称外语要求作了调整。具体如下:
1、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见附表)。
2、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3、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上述人员中,对于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4、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可免试。
5、除免试人员外,对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外语要求。
6、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或全省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取得的合格证书(不含一年有效期的证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7、我省2006年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级别选择及适用范围按下表规定执行。
考试级别 适 用 范 围
A 高级国际商务师
B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
C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8、中直、省直在岩单位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七、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原考点设在设区市所在地,2006年将视报名情况再确定。
龙岩市人事局
专技科
考试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5年12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集中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过后龙岩报名点补报名时间为一天,逾期不再办理。具体安排:
2005年12月29日(8:30-16:30)星期四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06年3月中旬以后(双休日除外),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身份证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为方便考生能及时拿到准考证,龙岩报名点委托龙岩邮政局在现场办理准考证挂号邮寄手续。
3、考试时间:2006年4月9日 上午9:00-11:00
4、成绩公布时间:2006年6月底。
二、报名地点
闽西交易城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窗口;
三、报名要求
1、本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单位介绍信(或申报表单位意见栏盖章)、身份证(均需原件、复印件),报考高级职务职称外语者还须携带中级职务资格证书 ,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报考人员需填一张申报表和信息卡;
3、报名考试费按每人55元;
4、各县(市、区)不在设报名点,统一在市里报名。
四、考试类别和级别
考试按英语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五、2006年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将对参加考试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
六、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精神,2005年我省对职称外语要求作了调整。具体如下:
1、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见附表)。
2、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3、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上述人员中,对于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4、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可免试。
5、除免试人员外,对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外语要求。
6、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或全省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取得的合格证书(不含一年有效期的证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7、我省2006年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级别选择及适用范围按下表规定执行。
考试级别 适 用 范 围
A 高级国际商务师
B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
C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8、中直、省直在岩单位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七、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原考点设在设区市所在地,2006年将视报名情况再确定。
龙岩市人事局
专技科
考试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