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及市职称外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65号)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及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及市职称外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07]3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5日—11月30日
报名地点:万盛区培训考试中心
二、考试时间
2008年4月6日上午9:00—11:00
三、外语考试有关要求及免试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
(一)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如下表:
级 别 | 考 试 等 级 |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E级 | ||
评 聘 职 务 | 正高级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
|
|
副高 |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乡镇基层单位 |
| |
中级 |
|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
注:中央及其他在渝单位可参照市属单位等级适用范围执行。
(二)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各系列(不含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中医药等系列或专业)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按全市职称考试的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或全市“以考代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3.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级别应与其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级别相对应(考试级别及适用范围见上表),不得随意拔高等级或降低等级报考。
4.档案、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古汉语;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医古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考医古文。
5.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无外语要求的系列转换到有外语要求的系列,须对应新系列要求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
6.长期在野外(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经单位证明、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同意,其职称外语考试可按附表所列“乡镇基层单位人员”规定级别和等级报考。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其合格成绩按附表要求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有效。如所属单位类别变更后,应按照新类别的相应级别要求重新参加考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
1.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申报正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下同)。
2.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申报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
3.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译文或译著者,其中:评聘中级须1万字、副高级须3万字、正高级须4万字以上者。
4.三年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 合格(其中BFT高级对应A级、中级对应B级、初级对应C级)。
5.任现职以来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进修一年及其以上者。
6.已取得硕士学位评聘中级,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评聘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7.组织选派援外、援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申报高中级职称者。
8.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者。
9.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者。
10.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者。
(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
1.国家英语考试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
2.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市级外语考试:
市级职称外语考试只设英语(不分综合、理工、卫生)、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英语分D级、E级;俄语、日语只设D级。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统一使用全国职称外语英语(综合类)、日语、俄语教材和辅导资料。
市级职称外语专业代码英语为01,日语为05,俄语为06,级别代码D级为4;E级为5.
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专业代码、级别、级别代码表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英语综合 | 01 | A | 1 | 俄语 | 06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
英语理工 | 02 | A | 1 | 德语 | 07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
英语卫生 | 03 | A | 1 | 法语 | 08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
日语 | 05 | A | 1 | 西班牙语 | 09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专业代码、级别、级别代码表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英语 | 01 | D | 4 | 日语 | 05 | D | 4 |
E | 5 | 俄语 | 06 | D | 4 |
五、考试报名
(一)报名均实行现场摄像报名。
(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三)考生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
(四)工作人员对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与考生本人(像片)及考生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所报级别、身份证号码等进行核对。
(五)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校对单上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六、考试收费标准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4元(含上交人事部考试中心4元),市级职称外语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七、考场设置
(一) 英语各级别考试各区县(自治县)均可设立考点。
(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为规范和加强职称外语考试管理,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各区县(自治县)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设置(其基本条件是:考点设置不得少于150人,若达不到150人,在就近区县合并设置考点) ,考生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考。
八、考试和辅导用书的征订
(一)2008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书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主要是:
1.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大纲在不改变题型题量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修订,对词汇做了部分调整。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大纲不变。
2.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书名统称为《职称×语等级考试用书》。《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用书》、《职称日语等级考试用书》、《职称俄语等级考试用书》在2006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充实。新版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新版日语、俄语考试用书未分专业。
3.英语、日语考试辅导用书做了重新编写。
(二)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用书是对考生了解考试内容、掌握相关知识的重要依据,做好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发行工作是考试管理的重要内容。
1.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08年版考试用书将加贴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并在书中的版权页,封三等显著位置提示购书考生识别真伪。
2.2008年全国外语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考生可直接在报名点征订购买。
九、其它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圆珠笔。
(二)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后。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梅 48266111 48004428
重庆万盛区人事局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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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及市职称外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65号)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及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及市职称外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07]3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5日—11月30日
报名地点:万盛区培训考试中心
二、考试时间
2008年4月6日上午9:00—11:00
三、外语考试有关要求及免试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
(一)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如下表:
级 别 | 考 试 等 级 |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E级 | ||
评 聘 职 务 | 正高级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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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乡镇基层单位 |
| |
中级 |
|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
注:中央及其他在渝单位可参照市属单位等级适用范围执行。
(二)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各系列(不含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中医药等系列或专业)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按全市职称考试的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或全市“以考代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3.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级别应与其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级别相对应(考试级别及适用范围见上表),不得随意拔高等级或降低等级报考。
4.档案、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古汉语;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医古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考医古文。
5.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无外语要求的系列转换到有外语要求的系列,须对应新系列要求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
6.长期在野外(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经单位证明、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同意,其职称外语考试可按附表所列“乡镇基层单位人员”规定级别和等级报考。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其合格成绩按附表要求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有效。如所属单位类别变更后,应按照新类别的相应级别要求重新参加考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
1.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申报正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下同)。
2.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申报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
3.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译文或译著者,其中:评聘中级须1万字、副高级须3万字、正高级须4万字以上者。
4.三年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 合格(其中BFT高级对应A级、中级对应B级、初级对应C级)。
5.任现职以来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进修一年及其以上者。
6.已取得硕士学位评聘中级,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评聘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7.组织选派援外、援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申报高中级职称者。
8.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者。
9.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者。
10.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者。
(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
1.国家英语考试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
2.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市级外语考试:
市级职称外语考试只设英语(不分综合、理工、卫生)、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英语分D级、E级;俄语、日语只设D级。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统一使用全国职称外语英语(综合类)、日语、俄语教材和辅导资料。
市级职称外语专业代码英语为01,日语为05,俄语为06,级别代码D级为4;E级为5.
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专业代码、级别、级别代码表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英语综合 | 01 | A | 1 | 俄语 | 06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
英语理工 | 02 | A | 1 | 德语 | 07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
英语卫生 | 03 | A | 1 | 法语 | 08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
日语 | 05 | A | 1 | 西班牙语 | 09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专业代码、级别、级别代码表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英语 | 01 | D | 4 | 日语 | 05 | D | 4 |
E | 5 | 俄语 | 06 | D | 4 |
五、考试报名
(一)报名均实行现场摄像报名。
(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三)考生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
(四)工作人员对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与考生本人(像片)及考生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所报级别、身份证号码等进行核对。
(五)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校对单上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六、考试收费标准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4元(含上交人事部考试中心4元),市级职称外语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七、考场设置
(一) 英语各级别考试各区县(自治县)均可设立考点。
(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为规范和加强职称外语考试管理,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各区县(自治县)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设置(其基本条件是:考点设置不得少于150人,若达不到150人,在就近区县合并设置考点) ,考生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考。
八、考试和辅导用书的征订
(一)2008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书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主要是:
1.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大纲在不改变题型题量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修订,对词汇做了部分调整。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大纲不变。
2.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书名统称为《职称×语等级考试用书》。《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用书》、《职称日语等级考试用书》、《职称俄语等级考试用书》在2006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充实。新版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新版日语、俄语考试用书未分专业。
3.英语、日语考试辅导用书做了重新编写。
(二)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用书是对考生了解考试内容、掌握相关知识的重要依据,做好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发行工作是考试管理的重要内容。
1.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08年版考试用书将加贴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并在书中的版权页,封三等显著位置提示购书考生识别真伪。
2.2008年全国外语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考生可直接在报名点征订购买。
九、其它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圆珠笔。
(二)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后。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梅 48266111 48004428
重庆万盛区人事局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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