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查询
全省成绩查询电话:16842168(手机移动用户不能直拨该声讯台),每分钟信息费0.20元。
集体在广东省财政厅报名考试的单位可携带U盘到广东省珠算协会拷贝有关成绩。
二、成绩合格标准
全省(深圳除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三、成绩合格证明的领取
具备免试《会计基础》,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可获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可获得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成绩合格证明由组织考试的各级财政部门自行发放,请考生直接联系考试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
其中在广东省财政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个人在广东省珠算协会报名的考生
凭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代码通知单到广东省珠算协会领取成绩合格证明,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大院,联系电话:020-83170296.
2、集体报名的考生
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培训点领取成绩合格证明。
(二)时间安排
1、个人在广东省珠算协会报名的考生
领取成绩合格证明的时间为2006年1月12日至1月18日(节假日不办公)。
2、集体报名的考生
由培训单位统一进行,并携带合格考生照片到广东省珠算协会办理。办理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1月25日(节假日不办公)。
四、考试合格换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凭单科成绩合格证明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双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凭双科成绩合格证明和《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申请方式请详细查阅网上《会计从业资格的申领》信息。
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六年一月六日
一、成绩查询
全省成绩查询电话:16842168(手机移动用户不能直拨该声讯台),每分钟信息费0.20元。
集体在广东省财政厅报名考试的单位可携带U盘到广东省珠算协会拷贝有关成绩。
二、成绩合格标准
全省(深圳除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三、成绩合格证明的领取
具备免试《会计基础》,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可获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可获得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成绩合格证明由组织考试的各级财政部门自行发放,请考生直接联系考试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
其中在广东省财政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个人在广东省珠算协会报名的考生
凭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代码通知单到广东省珠算协会领取成绩合格证明,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大院,联系电话:020-83170296.
2、集体报名的考生
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培训点领取成绩合格证明。
(二)时间安排
1、个人在广东省珠算协会报名的考生
领取成绩合格证明的时间为2006年1月12日至1月18日(节假日不办公)。
2、集体报名的考生
由培训单位统一进行,并携带合格考生照片到广东省珠算协会办理。办理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1月25日(节假日不办公)。
四、考试合格换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凭单科成绩合格证明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双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凭双科成绩合格证明和《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申请方式请详细查阅网上《会计从业资格的申领》信息。
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