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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

沪财库[2006]6号

颁布时间:2006-03-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标中介业务资格认定暂行规定》,经审定,你公司即日起具备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的资格,有效期至2007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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