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前后对比 
  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的征收标准在原来征收标准基础上提高了两倍。
 
修改前
修改后
大城市
0.5至10元
1.5至30元
中等城市
0.4至8元
1.2至24元
小城市
0.3至6元
0.9至18元
县城等 0.2至4元 0.6至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随着2月6日税总通知下发后正式调整,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两倍,一时间坊间各种言论四起。
  财产保有环节税收一直被人们所期待,也许是因为罩着太多的迷雾,人们对它才充满幻想吧。理论上说,保有阶段税收健全将带来积极影响,但在目前敏感而混乱的环境中能否让民众如愿以偿呢?
  2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调整事宜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规定:自200711日起,我国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规定基础上

高两倍,即大城市由0.5元至l0元提高到1.5元至30元……详细进入>>
主要调整:[征收标准提高两倍][外企首次纳入征收范围][各地细则制定中][各地严控减免税][个人住房不征此税][经济适用房可获减免税]
市场影响:[对房地产业影响甚微][对房价影响不大][打击房产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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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税收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财税[200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新)

个人多套住房征土地使用税较合理但实行有难度

分析认:土地使用税调升对地产业影响甚微 
多套房征土地使用税不让调控房价遮蔽社会公平 
今年起土地使用税将提高两倍对房价影响不大 
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仅撼房价九牛一毛  
土地使用税促进土地利用征收翻倍打击房企囤地

河北省税务部门将出台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重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新方案有望近期出台

中国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各地尽快调整税额幅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个人住房不征此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最少增2倍经适房可获减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外企首次纳入征税范围

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陈武元
  “土地使用税额的提高会增大房产商的成本,而没有人会做亏本生意,房地产开发商永远会将成本转嫁给购房者,而且目前是完全转嫁。
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黎庆文

  “从国税总局网站公布的内容来看,此次调整对长线持有的商业地产影响会比住宅大。因为住宅开发属于短期行为,建成后很快就出售,而商业地产则是开发商长期持有的,其成本必然大增。”
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赵卓文
  “随着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提高2倍,
以前大量囤积土地的做法将不存在。而那些已拿
到大量土地的开发商,会加快开发的速度。至于
楼价问题,赵认为短期内影响不大,但随着土地
成本的增加,未来楼价存在上涨压力。”
相关文章:
开发商囤积土地成本大增长远楼价存在上涨压力

海棠晓月营销总监刘震
  “修改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表面上看涨幅惊人,实际上由于在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占比例较小,对房价的影响不大。”
东海长洲的营业总监谢炜

  “如现在涨价,必然意味着销售会受到影响,但今年房产供应量大,需求却因宏观调控增长缓慢,开发商不会贸然涨价。尽管土地成本有很大涨幅,但房价即使上涨,与土地税的关联也不大”。
中原地产策划总监肖仁启
  “土地使用税税额的调整,提高了土地使用成本,由于房地产开发商在拿地时往往需要一次性缴纳,势必增加其开发成本。但房地产开发商未必会将这一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房价的提高要考虑市场接受度,最终还得由市场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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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土地使用税将提高两倍新政对房价影响不大
土地使用费将对多套房主征收?
  
日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透露,广东将对拥有多套房的人开征土地使用费。一旦新政实施,拥有多套住房的业主就得多交一笔土地使用费。业内人士分析,该政策除较复杂外,实施起来也有一定难度。
  据统计,广州目前有相当比例居民拥有两套或以上住房,如何对这部分人征税,细则制定相当困难……详细进入>>>
编辑评点土地使用“税”与“费”
  
从征收的可能性看,征收土地使用费明显有重复征费,而且是乱收费,这一点,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不会不知道;而且以前从来没有要征收土地使用费的说法。
  从目前政策上讲,能对房价的稳定有作用的政策,物业税、保有税等财产保佑环节的税收应该健全,但这些税收健全需要税制的重新设计,而土地使用税,是土地使用权保有期间的唯一的税收……详细进入>>>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就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正式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
  [纳税人具体规定]  
  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明确规定了以下具体情况下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确定方式:
  (1)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是指使用土地资源性质的费用,不含拆迁安置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目前的土地使用费是专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的土地资源使用费,完整嫁接到个人多套住房上能够满足调控的需要。从费用的形式上类似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层次上也可能选择分土地级别的形式定费用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力度虽然大,但在实际影响和效果上基本对房地产市场没有什么影响,是不是这样的政策基本没有什么效果呢?也许一粒沙子压不死人,但也许它是压死人的最后一粒沙子也说不定。
  开发商临危不惧
  从去年的国八条到今年的国六条,再到九部委营业税新政、个人所得税新政、土地增值税新政、保有税传闻到最后的土地使用税政策,面对重重机关,房价依然疯涨不止,原因很简单:增加的税收都在房价中得到转嫁,开发商增加的成本也能完全得到弥补,而在目前的市场下,任何税收的出台都成了开发商的礼物,难怪开发商始终有“不倒翁”的绝技。

  民众恐“税”综合症
  我们看到,系列的税收政策并没有把房价稳定,更没有降下来。业内比较看好的保有环节税收如物业税等,民众还是心存幻想。但种种事实已经表明,房地产新税收政策的出台必然带来新的房价上涨,人们对税收政策的态度已经从盼望、到怀疑,到现在的恐惧,慢慢成为了恐“税”综合症。因为我们有理由相信税收其实成了房价的助推器。事实如此,不管政府初衷如何,怪只怪税收新政“生不逢时”。
  政府渔翁得利?
  应该说政府是房价上升最大的受益者,税收政策的出台没有遏制房价的上升,事实上也不可能实现。在目前供求总量和结构全都出现矛盾的情况下,短期政策难以奏效。税收政策目前的作用只是降低了房地产市场的温度,这为政府后续有力政策争取了时间。而未来政府的九部委意见能否真正实行?强势的行政干预能否发挥作用?
  未来的政策给了我们无限遐想的空间,持有偏悲观的政策预期是笔者和多数人的同感。未来政策如果能够实现稳定房价的目标,那政府就能彻底摆脱“渔翁得利”的帽子;如果没有实现,那就是名副其实的“趁火打劫”,我们将拭目以待。